气体灭火系统主要包括高低压二氧化碳、七氟丙烷、三氟甲烷、氮气、IG541、IG55等灭火系统。气体灭火剂不导电、一般不造成二次污染,是扑救电子设备、精密仪器设备、贵重仪器和档案图书等纸质、绢质或磁介质材料信息载体的良好灭火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9条第8点规定,“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至于什么是“特殊重要设备室"规范条文中并没有明确,条文说明中虽然有解释,但也没有说清楚。 民用建筑的变配电室都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吗?按照规范条文解释,高层民用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对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配电室等,也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是高层民用建筑才需要设气体灭火系统,还是火灾后对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配电室需要设置?
《南昌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常见问题集》中强调,单独建造的为高层民用建筑服务的变配电所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认为多层、单层建筑中的变配电房应按其重要性确定是否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对于变配电房是否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不同地区要求不同,部分地区认为只有“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配电室才需要设置,单独建造的变配电房不需要设置;部分地区认为为高层民用建筑服务的变配电室就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地标有明确的以地标要求为准。1.气体灭火系统联动逻辑不正确。联动触发信号后(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 报警信号),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同一防护区域内与 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2.防护区泄压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 2/3 以上。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8条条文说明,如果防护区存在外墙的,就应该设在外墙上;防护区不存在外墙的,可考虑设在与走廊相隔的内墙上。虽然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不一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泄压口若设在室内走廊或相邻房间隔墙上,防护区灭火剂喷放后超压泄放,会将火灾环境下的高温、有毒有害气体排向室内场所,对相邻区域的防火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带来威胁。
3.防护区除泄压口外的其他开口无法自行关闭。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封闭防护区实现全淹没灭火。现场验收常见防护区送(排)风机、风阀、排气扇、电动防火阀、门、窗等不能在灭火前被关闭或停止,特别是变配电室经常因为电力图纸深化等,导致现场图纸与消防设计审查通过的图纸不一致。
4.事故排风风管和风机未按图纸施工。事故排风应按照消防设计审查通过图纸施工,电力图纸有进行深化设计改变原设计的,应将图纸提交主体设计单位确认。5.防护区的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这条为强条,现场施工、检测时应特别注意(《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第8.0.2条)。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有助于人员快速疏散和灭火剂流失。